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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起,在省内各条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超速违法行为可以在市区内处理了!也就是说,驾驶员不必再到违法地区接受处罚,就近即可办理相关手续。处理点设在高管十四大队二中队,地点在张湾区河南路营武小区十漫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211室。咨询电话:0719-8614829。
超速行驶是高速公路上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。因为超速违法多是测速仪记录,不是现场执法,当事人在接到处罚通知单时往往已是多日之后。按照以往规定,当事人接受处罚时,必须要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的高管大队开具处罚决定书,才能缴纳罚款。
为方便居住在十堰市区内的驾驶员处理高速公路的超速违法行为,减少出行成本,省高管支队决定在十堰市区内新增超速违法行为处理点。省内高速超速违法异地处理的实现,将让这些不便成为历史。
据介绍,对于超速50%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还必须在行为发生地所属大队接受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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